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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因违规给大学生开户遭适当性管理首罚

经典案例

2018-05-30 09:55

2017年12月4日,江苏证监局公布对中信建投证券南京龙园西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信建投证券违规给大学生开通股票账户,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为适当性管理办法下首个罚单。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的大一新生在激活学费卡时,同时被“要求”(或建议)开通中信建投证券股票投资账户,当地媒体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给出的报道是,“虽然银行明确表示证券账户开通得到了学生的同意,但不少学生表示,他们是被逼无奈,因为当初开卡激活时,一共有三个流程,第一步是核对身份证并且修改密码,第二步安装手机银行,第三步开通股票账户,每个流程都有工作人员全程指导。只有三个流程走完,才能离开。”

江苏证监局指出,中信建投营业部在开展证券账户开立业务过程中,存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结果失实、缺失的情形,未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条:“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该营业部被罚警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严格遵守适当性管理规定,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销售或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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