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投教知识 > 政策法规 > 基金 > 部门规章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2018-07-03 10:57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3号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答疑
扫码
满意
调查
扫一扫二维码

用微信扫一扫拍摄以下二维码即可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