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令
第36号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7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中国人民银行第4次行长办公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2018-07-03 11:47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令
第36号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7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中国人民银行第4次行长办公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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