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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试行)

自律性规则

2018-07-10 16:16

关于发布《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7年7月1日

为规范基金募集机构销售行为,指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起草了《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实施,本指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附件:《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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